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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窝堡湖纳入新疆生态保护试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27  来源:天山网  浏览次数:89
核心提示:据乌鲁木齐2012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柴窝堡湖属劣Ⅴ类水质,不符合地表Ⅲ类及渔业养殖用水水质要求。其中,5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磷超标。
      柴窝堡湖日前被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湖泊,自治区已安排2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该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

    12月2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目前环保局正在开展柴窝堡湖生态安全与调查评估报告、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的编制工作。

    柴窝堡湖是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最大的淡水湖,位于市区东南约40公里的柴窝堡盆地,处在乌鲁木齐与吐鲁番之间的达坂城谷地。作为乌鲁木齐最大的湿地,柴窝堡湖是乌鲁木齐生态调剂及涵养区域的“生态之肾”。

    据乌鲁木齐2012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柴窝堡湖属劣Ⅴ类水质,不符合地表Ⅲ类及渔业养殖用水水质要求。其中,5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磷超标。

    由于湖面萎缩、土地沙化、碱化持续加剧,扬沙持续进入城区,影响了乌鲁木齐的生态环境与空气质量,对柴窝堡湖的生态环境治理已刻不容缓。

    2012年,喀纳斯湖、乌伦古湖、赛里木湖被列为自治区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湖泊。

转自: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xgdt/1712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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