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魏某雇佣杜某等6人为其耕种土地,承诺年底结算工资。但到年底,魏某共欠杜某等6人14万元工资。由于当年种植的打瓜子价格偏低,魏某无力给付,遂一直拖欠。2013年6月,杜某等6人将魏某告上法庭,要求魏某给付工资。经法院调解,魏某答应于2013年11月初给付。可是到11月后,魏某仍旧避而不见,杜某等6人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2月2日,阜康市法院执行法官接到此案,立即打电话与被执行人魏某联系,魏某表示自己无力偿还,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通过多方查找,执行法官终于在市滋泥泉子镇将魏某堵在家中。魏某看着“从天而降”的执行法官,顿时傻了眼。法官督促他尽快履行义务。12月4日,魏某将14万元拖欠工资当场给付杜某等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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