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又到年终岁尾时,在乌鲁木齐经济和社会事业迅猛发展的“考核表”上,检察机关交上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既令人欣慰,也让人感慨,更给人启迪。
我们都知道,古往今来,“清正”是老百姓对官员最高的褒奖,“贪婪”是老百姓对官员最大的不满。清正是为政之本、为官之要、品德之基,是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道德品格,也是人民对他们的起码要求。没有清正,就谈不上勤政、务实、高效。
所以,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建设新目标,在这个目标体系中,干部清正是基础的、首要的要求。实践早已证明,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党员干部只有清正廉洁,才能保持清醒、牢记宗旨、坚定立场、明确方向,才能有为党和人民工作的资格,才能有凝聚力和号召力,才能以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和为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接受党组织的考验和人民群众的选择。
如此说来,党员干部保持清正,既要靠自我严格要求,又要靠组织严格教育和管理。特别是“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并辅之以严密的制度规范,这对反腐倡廉工作来说极为重要。
正因如此,报道称,12月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处的103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有大要案83件,涉案金额10万至50万元的39件,50万至100万元的7件,100万元以上的12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2人,移送审查起诉71件71人。依法查办了赵勇等10人在煤改气“蓝天工程”中系列行贿受贿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此外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件17人,移送起诉10件10人,同比分别上升183.33%和11.1%。
笔者认为,在检察机关交上的这份“成绩单”上,摆在第一位的,是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不管涉及到谁,不论权力大小,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成绩单”的另一重要的方面,是在预防腐败上。通过加强教育、监督,加强制度建设,着力从源头构筑对权力的有效制约。
特别是反腐倡廉工作始终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始终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各个领域,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这对反腐倡廉建设来说,是更长久的、更管用的,传递着“正能量”。所以,“成绩单”上留下的一串串坚实脚印,一份份扎实业绩,印证着检察机关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决心和信心,令人振奋,让人鼓舞。
转自: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bmdt/1707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