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6日从昌吉州统计局了解到,1-11月,昌吉州地方财政收入、地税收入双双实现稳步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20%左右的上涨。
今年1-11月,昌吉州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09.53亿元,同比增长19.1%,较前十个月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7.44亿元,同比增长21.4%。四大主体税种均有所增长,其中增值税6.73亿元,同比增长7.0%;营业税23.83亿元,同比增长18.5%;企业所得税5.17亿元,同比增长23%;个人所得税2.15亿元,同比增长15.6%。
前11个月,昌吉州完成地税收入55亿元,同比增长23.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税收0.16亿元,同比下降27.2%,占全部地税收入的0.3%;第二产业完成税收24.98亿元,同比增长8.9%,占全部地税收入的45.4%;第三产业完成税收29.87亿元,同比增长38.7%,占全部地税收入的54.3%。地税收入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业,分别占地税收入的26.2%、21.6%、8.2%和7.1%。
今年1-11月,昌吉州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09.53亿元,同比增长19.1%,较前十个月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7.44亿元,同比增长21.4%。四大主体税种均有所增长,其中增值税6.73亿元,同比增长7.0%;营业税23.83亿元,同比增长18.5%;企业所得税5.17亿元,同比增长23%;个人所得税2.15亿元,同比增长15.6%。
前11个月,昌吉州完成地税收入55亿元,同比增长23.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税收0.16亿元,同比下降27.2%,占全部地税收入的0.3%;第二产业完成税收24.98亿元,同比增长8.9%,占全部地税收入的45.4%;第三产业完成税收29.87亿元,同比增长38.7%,占全部地税收入的54.3%。地税收入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业,分别占地税收入的26.2%、21.6%、8.2%和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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