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新疆2013至2014年度自治区新成长劳动力职业培训实施方案“出炉”。
什么是新疆新成长劳动力?就是具有新疆户籍、有意愿参加职业培训的未升学初中、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
按照2013年的方案,培训对象除了“两后生”外,还包括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治区新成长劳动力职业培训将分批进行,第一批培训计划3.6万人。其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8000人、“两后生”2.8万人。培训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批准,具备相关培训资质的各类公办、民办院校和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单位)组织开展的订单、定岗培训;一种是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新成长劳动力自主开展、以师带徒或委托培训单位开展的岗前培训。
其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两后生”参加培训单位组织开展的订单、定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鉴定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补贴标准给予培训单位补贴。其中,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最高为4000元/人(含鉴定补贴),汉语言培训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含鉴定补贴)。培训期间对“两后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300元/人·月,生活补助最长为6个月。
用人单位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开展的自主培训、以师带徒或委托培训单位开展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鉴定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照补贴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职业培训鉴定补贴,最高不超过4000元/人。
此次培训的补贴职业(工种)范围包括四类:《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规定及后续增补的所有职业(工种);适合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职业(工种);社会需求大、就业前景好、高校毕业生认可度高的职业(工种)。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适合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职业(工种)”范围自主确定,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备案;少数民族新成长劳动力参加上述职业(工种)培训时进行的汉语言培训。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培训时间为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两后生”培训时间为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参加培训人员在12个月内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12/12/content_90587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