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1亿元“一事一议”美丽乡村试点资金于近期下拨各地,预计将带动全区各地整合资金2.5亿元,用于“村内户外”100余个小型公益性项目建设,焉耆回族自治县、玛纳斯县等10个县市成为首批试点县市,这标志着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在新疆正式启动。
自治区财政厅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夏玉华介绍,据初步统计2009-2012年,新疆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0亿元,带动农民和社会投入40亿元,共建成各类村级“村内户外”的小型公益事业项目2.4万个,受益农牧民达到1000余万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逐步成为自治区受益群众最广的一项惠民政策,不仅改变了从前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没人管、没人问”的局面,而且达到“了解民意、化解民怨、集中民智、办好民事、赢得民心”的效果,更加改善了农村的面貌,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巩固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地位。
今年新疆正式启动的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是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基础上进行的转型升级,并将作为今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真正为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锦上添花”,目前新疆已制定下发试点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验收审核等管理办法。并在选择试点上,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自愿申报为主的原则,最终确定了10个县市(18个行政村)为首批试点县市,每个试点县补助1000万元试点资金,实施村级道路、水利、环卫、美化、亮化等公益事业,18个行政村直接受益人口4.8万多人。
另据了解,明年新疆将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同时加大资金投入,争取每个地州有1至2个县市开展美丽乡村试点工作。
转自:http://finance.ifeng.com/a/20131213/11273004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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