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工具  进口食品  鱼小文  新疆商业网  武功  新疆  帽子  祝永亮  136  乌鲁木齐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营销管理 » 正文

伊宁县持续推进土地流转助农增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4  来源:新疆天山网  作者:任艳 衡士兵  浏览次数:119
核心提示: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将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转让使用权。而土地流转工作是将单独农户的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通过转包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和农业示范基地流转,从而让一部分农民快速获得土地效益安心从事其他产业;另一部分农民、企业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让农村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这样农民即可在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享有土地增值的最大利益,从根本上提升农民的收入。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将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转让使用权。而土地流转工作是将单独农户的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通过转包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和农业示范基地流转,从而让一部分农民快速获得土地效益安心从事其他产业;另一部分农民、企业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让农村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这样农民即可在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享有土地增值的最大利益,从根本上提升农民的收入。

 伊宁县萨地克于孜乡于2011下半年开始实行土地流转,在乡党委、政府的积极宣传带动下,很多的农民看到了土地流转带出的效益,越来越多的农户愿意将土地流转出来,交给他人或直接参与进行农村农业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经营。

 据了解,该乡自土地流转工作开展以来,农村党支部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保障群众利益。用效益分析对比激发农民利用土地创业的热情,引导农民积极实行土地流转。

 2013年,全乡成功流转土地1325亩,完成任务的265%,涉及农户485户2310人,发放土地流转资金119.25万元。近960名劳动力得到了解放。在土地流转的同时,实现基地+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成立了同德葡萄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兆丰农业综合开发合作社,按自治区示范合作社标准进行了运行,建成3000亩制种玉米基地、3000亩高标准鲜食葡萄基地、1200亩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和2000亩景观苗木基地,辐射带动全乡1.7万亩耕地实现了精细化耕种、特色化种植和高效益产出,持续推进这即符合当前农村实际,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发展模式。

转自:http://xj.ts.cn/2013-12/13/content_9063529.htm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小雨网络采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顾问 | 会员服务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新ICP备15003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