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程结束货物湿了,万元运费打水漂?
”我们帮一家物流公司送货,可货物送达后10多天了,物流公司拒不支付剩余的14900元运输费,说是我们在运输途中将货物打湿了,要我们承担责任。可货物打湿和我无关,我们来的时候没带钱,在这里耗了10多天实在撑不下去了。”11月20日,王女士来电反映。
王女士和丈夫田先生是天津人,从事货运运输工作。11月2日他们从重庆的华荣停车场为买买提物流公司拉了38吨百货运往新疆乌鲁木齐南郊停车场和八钢。装完货后,该物流公司负责人童先生给他们支付了10000元油卡,承诺说剩余的14900元运输费等南郊停车场的一半货物卸完就结清。
11月8日早上,货车到达乌市南郊停车场,当日下午货物卸完结账时,乌市这边买买提物流公司的负责人吴女士却以货物打湿为由拒付剩余的14900元运输费。
她说:“货物上方盖的塑料布是完整的,要是运输途中打湿的货物应该是最上层和两边湿,可卸货时被打湿的货物都处在中下层。重庆装货的那天刚好下着中雨,所以我们断定货物是在装货时就打湿的,和我们无关。”
为要回运输费,夫妻二人在南郊停车场耗了10多天,身上的钱都花完了,物流公司说要等到保险索赔下来后才能支付运费。“抛开吃住的费用,这10多天来我们最少损失3万元钱,我们的损失该找谁来承担?”
对此,买买提物流公司重庆和乌市的负责人童先生和吴女士回复说:“装货时并未下雨,货物是在运输途中打湿的,所以货运司机应该承担责任。如今货物打湿给我们带来了4万元的损失,我们并不是不支付运费,而是想等到保险索赔下来之后再支付。”
就货物打湿的损失责任该怎么划分,记者咨询了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马艳玲,她说:“这个首先要看货物打湿是否造成了实际损失,要是造成了实际损失,那么责任就应该根据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中关于运输途中风险承担来划分。因为货物从上车起到下车期间都属于运输范围,如果双方约定中损失由运输方承担的话,那么运输方需要承担责任,他个人由此产生的损失也得自己承担。反之他的损失就由物流公司承担。”
包装完好货物损坏,损失谁担?
货物到达终点后包装完好,货物却被压碎,找物流公司承担责任却被告知只要外包装完好货物损坏与物流公司无关。对于这种说法,李女士很郁闷。
李女士在乌市华凌市场做家具生意,10月24日,她通过乌市卡子湾华菱畜牧基地的诚信托运部往喀什发了一套价值3500元的家具,包含一个茶几和4把椅子。10月30日货物到达喀什后,她收到买家阿迪力先生的电话,说是家具中有三把椅子损坏了。她联系物流公司,但被告知货物的外包装完好无损,货物损坏和他们无关。
她说:“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诚信,如今货物送到客户手中后是坏的,物流公司既不承担责任又不将货物返回来,我怎么向客户解释?”
记者联系了收货人阿迪力先生,他说,10月24日,他从乌市华凌市场挑好家具后就坐飞机赶往南疆。10月30日接到物流公司的电话后去提货,当他要求验货时被告知要先支付150元运费。但他发现包装完好,打开包装后三把椅子都是坏的。货运公司负责人告诉他要他找发货商承担责任,所以至今货物还在物流公司。
该物流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回复:“物流公司是以件交件的方式,收货时包装好的货物只要交货时货物包完好,货物损坏就和我们无关。况且收货时我们没有查货,谁知道货物在交付之时是不是就是坏的呢。”
就损失责任划分的事,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马艳玲说:“运输过程中非人为损坏的货物只能按照运输合同中关于运输途中风险承担来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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