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跨境人民币业务对于新疆的经济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快速发展,有效促进辖区贸易投资便利化。
截至2013年10月末,经常项下累计人民币结算达954.51亿元。资本项下累计人民币结算达103.35亿元,跨境直接投资占比达70%,其中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4.43亿元,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金额67.72亿元,有力支持了新疆外贸、特色产业、民生工程的快速发展。
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稳步增长,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截至2013年10月末,各类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办理已超过23亿元,全疆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累计办理11.05亿元。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不仅帮助新疆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也为今后新疆利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更好地服务于新疆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疆与周边及中亚国家金融合作力度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2013年10月底,新疆积极与境外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周边及中亚4国的商业银行在新疆辖内银行开立12个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有力促进了新疆与周边及中亚国家的经贸往来。同时,人民币兑哈萨克斯坦货币坚戈实现现钞挂牌交易,成为全国继俄罗斯卢布之后,第二个实现现汇、现钞双挂牌的小币种货币。
据了解,新疆跨境人民币业务自2010年6月启动以来,截至2013年10月底,新疆已与境外49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跨境人民币结算,覆盖了全区14个地(州、市),参与新疆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企业共计870余家,累计结算量已突破千亿,达到1058亿元,有力支持了新疆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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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开启于2009年,由此人民币在世界的流通使用日渐广泛。业内人士认为,跨境人民币业务全面铺开,将有效满足实体经济的合理需求,给金融机构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据业内人士介绍,使用美元及第三方货币结算,对贸易双方来说,存在着各自本币兑换为第三方货币再进行结算的二次兑换成本。而改用人民币结算,便可以节省二次兑换成本。据有关部门估算,以人民币结算的交易成本比以外币结算的交易成本平均低2至3个百分点。
另外,对境外企业而言,用人民币结算也有好处。近年来,人民币币值一直相对保持稳定,境外企业选择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对于广大进出口企业来说,跨境人民币业务为其提供了一个自由选择结算币种的权利,便于规避汇率风险,节约汇兑成本,增强价格竞争力。在以前,国内企业进出口只能以美元或第三方货币结算,但随着汇率的波动,企业的实际营业收入也会出现相应的波动。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11/21/content_89711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