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哪怕只是上门“看看”,维修者也会要求对方付“上门服务费”,而这项收费并无确定标准,尤其是一些小的维修部,便有些漫天要价的意思。
近日,市民冯女士家中的洗衣机不好用了,已经过了三包期。于是从楼梯间张贴的家电服务广告上,打电话找维修工上门维修。维修人员表示,如果上门服务要收取 40元的费用。洗衣机还不知道能不能修好,先要费用,这是哪家的规定,冯女士不认可,又联系一家维修点,对方也表示,上门维修不能白跑一趟,要收上门服务费50元。
记者往几家家电维修点打电话咨询,基本每家都要收上门服务费,而且价格不等,有的解释为车费,有的解释为人工费,有的说是检查费,总之,不能白跑一趟。
事实上,关于该不该收“上门费”,维修行业内部也有一定的争议。国家已出台了《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对家电维修项目、收费标准等都做了详细规定,但偏偏上门维修费这一项,管理办法并未涉及。业内人员解释说,尽管家电维修已明码标价,但上门服务费该收多少,完全是企业自定,很难统一。
尽管对上门服务费方面的规定还是一个空白,但业内人士认为,也是该规范一下的时候了。超过保修期,售后维修人员为消费者提供上门服务,既付出了精力和时间,同时往返之间也需花费一定的交通费用,因此收取上门费并无不妥。但是,一定要提前告知消费者,否则便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上门费从检修到修复只能收取一次,如维修人员一次未能修复故障而导致多次上门修理的,不能多次收取这笔费用。
转自:http://news.cheaa.com/2013/1106/3862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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