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声明全文:
农夫山泉派员上京举报《京华时报》76篇虚假新闻
今天上午8时30分,农夫山泉派员上京举报《京华时报》虚假报道。
京华时报在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间有预谋、有组织地持续28天连续发表67个版面、76篇负面报道,其中头版12篇,二版11篇,三版7篇;整版或者双整版报道30篇。如此规模的对一家企业的批评报道,在中国新闻史上绝无仅有。
一、“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没有事实依据
京华时报仅凭农夫山泉产品标签标示了标准号DB33/383,就导出农夫山泉只执行DB33/383,进而得出“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的结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事实上,农夫山泉的产品必须同时执行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9298-2003及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383,根本不存在执行标准低于GB5749自来水标准的情况
二、京华时报捏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并反复报道,混淆视听。
(1)捏造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4月18日新闻通稿中从未讲过农夫山泉应当停用地方标准或浙江地方标准早应废止。从该通稿中也无法得出这样的结论。但京华时报多次假借国家卫生计生委之口,在头版头条位置刊出“卫生计生委:国家标准既出、地方标准废止”,并称卫计委和浙江卫生厅均予以明示称,农夫山泉应停用地方标准。
(2)捏造浙江省卫生厅的意见。
浙江省卫生厅4月20日情况说明中从未说过该标准本身应自行废止,也得不出浙江省地方标准应当废止的结论。京华时报却在报道中多次强调,浙江省卫生厅声明瓶装水浙江标准应自行废止,农夫山泉执行的是一个违法无效的标准,明显属于捏造事实。 三、京华时报具有主观恶意
第一,京华时报在刊登“农夫山泉被指标准不如自来水”之前,从未就标准不如自来水的问题采访过农夫山泉。在持续28天的报道过程中,仅在4月11日发过一个采访题纲,农夫山泉也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公开回复。此后26天中,京华时报再未联系过农夫山泉。
第二,农夫山泉在瓶身显著位置标注了产品生产许可QS证(QS证是产品进行生产的准生证)。依据QS证审查细则,执行GB19298是取得QS证的必备要件。京华时报主笔记者胡笑红是全国最早采访QS证的专家级记者之一,却其对上述情况视而不见,设计出农夫山泉标准不如自来水的荒谬结论。
第三,京华时报明知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北京市桶装水销售行业协会等单位不具备任何执法权,其发表意见也不具任何行政约束力,却借上述单位之口连续数日在头版显著位置发表一系列针对农夫山泉的不实言论,对农夫山泉实行舆论暴力。
为此,我们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递交了举报信和相关证据材料,希望总局可以彻查此事。
转自:http://www.clii.com.cn/ReDianJuJiao/201311/t20131104_3843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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