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贫是衡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作为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多年来,扶贫资金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权威数据显示,1980年,由国家设立的“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扶贫基金的前身)为5亿元;而到了2013年,我国的扶贫资金总量已达394亿元。
然而,近期审计发现,由于扶贫资金监管难度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等一系列原因,一些地方的扶贫等保民生资金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和监管弱化等问题,这些问题值得警醒,也给决策层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才能看住贫困群众的“保命钱”?
事实上,李克强总理曾多次强调,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包括建立惩处侵占扶贫款行为的“高压线”,多策并举,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贪污挪用贫困群众“保命钱”的现象发生。
在制度建设方面,应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做到权责一致;要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以及创新资金管理使用方式,要认识到,扶贫资金管理创新是政府保民生资金合理使用的重要试验。国务院各部门应主动作为,自查自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制度,防止资金沉淀和滋生腐败。
在监管方面,政府和社会要形成合力。对于贪污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大力度,实现审计全覆盖。纪检、监察等部门也应积极作为,确保扶贫资金充分惠及扶贫对象,让减贫成为促进社会公正和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兜”住“底线”,“兜”住民生。还可创造条件,采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监督,依法公开信息,提高透明度,及时曝光和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让公共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建设廉洁政府,真正做到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
此外,还应深挖存量资金潜力,通过自查和审计督促盘活沉淀资金,将长期闲置的资金清理出来,合理调整使用方向,有序投入亟需项目,切实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这不仅有利于控制财政赤字,更好保障民生,造福全体人民,也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重要举措。
当然,对于扶贫等保民生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还应举一反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是全体人民共有的财富,管好用好这些资金、资产和资源,尤其是关乎民生的低保、社保、医保资金和保障房等资源,既是人民赋予政府的重大责任,也是建设廉洁政府的基本要求。
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改善民生关乎强基固本,对于中国改革发展的顺利推进具有极为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意义。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创新保民生资金的管理方式,将有限的扶贫资金更好地用在人民身上,不仅将为贫困人民多些雪中送炭,多些特惠帮扶,也将直接影响到民心所向。
转自:http://www.ts.cn/news/content/2013-10/09/content_87739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