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规范服务、及时高效的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不推脱、敷衍、搪塞服务对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开设“12320”卫生热线电话服务,为公众提供寻医问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在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改善医德医风。
——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实行行政审批限时办结。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制发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执业医师注册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广告审批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括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所需时间);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护士执业注册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护士执业变更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为人民群众提供多种途径的预约诊疗服务,在自治区卫生厅7所直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胸科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自治区第六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为患者提供电话预约、现场预约就诊等服务。
——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报销手续,方便新农合患者就医,在全区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新农合即时结报工作,实现在线即时结算。
——凡在工作中因态度恶劣或不负责任产生投诉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自治区卫生厅监督电话:0991—8561055、8560140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10/08/content_8768321.htm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编辑紫叶网络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