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保持120元不变
今日起,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上调10元,由60元调整为70元。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保持120元不变。
多家航空公司已发通知
记者近日从携程旅行网了解到,南方航空、厦门航空已发布通知,从10月5日起上调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以出票日期为准,10月5日前已出票的国内客票,燃油附加差额不退不补。此外,山东航空也已发布相同的通知。根据以往惯例,国内航空公司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调整均保持一致。
按照有关规定,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即在今日调价后,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60元。
据统计,本月的调整是今年以来第五次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是首次单独调整短途航线燃油附加费。
香港也上调燃油费
据金银岛测算,2013年8月25日-9月24日期间,国际原油价格前高后低,新加坡航煤尾随其走势。预计中石化2013年10月供中航油的3#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7177元/吨顺应上调,供销售公司价格由7157元/吨顺应上调。
本月上调燃油费的地区还有香港。据香港民航处消息,自10月1日起,经营香港航线的各家航空公司,上调客运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短途航班最高229港元,长途航班最高935港元,涨幅分别为6%和4%。
■ 问题
为何长短途分开调整?
民族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李磊昨日对记者表示,燃油附加费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颁布的计算公式调整的。燃油附加最小计费单位(最小调整幅度)为10元,不足10元部分四舍五入。9月时,800公里以下的调整幅度未满“五”而未调整。10月,调整过的长途航线未满“五”未调整,所以出现分别上调的现象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10/05/content_8765918.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紫叶网络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