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口秀英区罗京村委会的黄琼春称, 2011年毕业后,村委会聘请他任永丰小学的代课老师,每月支付其1000元作为工资,一年共计12000元。黄琼春顺利完成一年教学任务,村委会按照事先约定,向黄琼春分两次共支付了12000元工资。
但从2012年秋季开学后,黄琼春的工资却没了着落。黄琼春多次与永丰小学校长沟通,校长称代课老师属于村委会出面聘请的,工资不在学校管理范围内。黄琼春与罗京村委会主任劳世贵多次交涉,仍未能拿到工资。今年9月,黄琼春辞去了代课老师的职务。
昨日,劳世贵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村委会的确欠了黄琼春一年的代课费。“但村委会经费紧张,现在拿不出来钱给黄琼春,必须等筹到钱后才能支付。”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9/27/content_87502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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