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主管农业的县领导亲任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负责惠农政策及项目的执行、具体实施和管理,各乡(镇)将汇总补贴清册报县农业局复核,核实后交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各部门形成了上下一心、各司其能、协调配合的局面。大力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实行村级公示制,在面积统计、核查公示中按照“三报、三查、三签字、一公示”的程序进行。领导小组还适时派出督导组,采取抽查、明查暗访、实地走访农户等形式,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并设有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检查验收,强化项目监管,县农业局对不按项目补贴要求,不按补贴标准兑付资金,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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