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2012年安置3851名,全部在乡镇社区上岗;2013年安置10572名,乡镇社区岗位6766名,农村双语教师岗位2236名,国有大中型企业岗位1570名,于9月1日开始陆续到岗。
“在赴援疆省市培养的学员中,有180人主动要求留在援疆省市,并通过各类考试上岗工作,有部分学员还考入广东省政法系统工作;还有9000多人培训尚未结束,将于明年结束培训。”自治区大学生培养办常务副主任刘相林说,学员培养期满考试考核合格上岗安置,是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自治区党委决策精神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
在培养学员上岗安置工作中,自治区坚持学什么、干什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安置的原则,按照乡镇、街道(社区)事业单位工作发展需要设定具体岗位;对于满编或超编的乡镇、街道(社区)事业单位,按培养协议预定岗位到位上岗,实行总额控制,逐步纳入编制管理;进编上岗的学员,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不再实行试用期;学员从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离该工作岗位,各地不得以借调、借用、帮助工作等任何名义将学员安排或留用在地、县部门工作。
自2011年自治区启动新疆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以来,自治区已累计选送2.3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的188所院校培养,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民族团结工程,创新、高效、务实地解决了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如何拓展培养方式,将创新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所取得的好做法和好方式形成长效机制。目前自治区已初步形成具体可操作方式,下一步将重点着手实施。”刘相林说
转自:http://yuanjiang.ts.cn/content/2013-09/22/content_87227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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