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自治区有36个县和区内初中班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国家试点县24个,自治区试点县11个,新和县自筹资金在全县44所农村小学实施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共使自治区2389所学校受益,受益学生达99.6万人。
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中,阿合奇县、泽普县、墨玉县、察布查尔县全面实现了食堂供餐,伽师、叶城、阿克陶、麦盖提等县的部分学校实现了校内食堂供餐。自治区24万多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天在学校食堂可以吃到可口的饭菜。
据了解,为了保证专项资金和食品安全,2013年4月底自治区教育、财政、卫生等7个部门组成2个专项督导检查小组,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对国家和自治区试点县以及区内初中班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进行了督导检查。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营养办主任吐尔逊·伊不拉音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学生营养不良的问题,让过去学生自带午餐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得到了社会各界、家长、学生和教师的好评。今后自治区将加快农村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实施,坚持学校自办食堂供餐,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原则,进一步推动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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