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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出台八条帮扶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6  浏览次数:104
核心提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是经过企业申报,逐级评选确定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凭最后一年度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在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质押、设立分支机构等登记时不叫号,可得到优先办理。

    生意能否谈成,守合同、讲信用是不可或缺的关键,乌鲁木齐市工商局近日出台八条帮扶措施,鼓励企业守合同重信用。

    今后,“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到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可通过“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绿色通道办理相关事宜。

    9月15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是经过企业申报,逐级评选确定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凭最后一年度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在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质押、设立分支机构等登记时不叫号,可得到优先办理。

    还可在年检中免予审查,免予提交审计报告,优先实行预约、上门、集中年检。

    对“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中属于商业、服务行业的企业,可优先设立消费者联络站、投诉站、消协分会等维权机构,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该负责人表示,在组织申报著名(驰名)商标、知名企业等荣誉称号评比活动时,优先推荐、培育“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帮助“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利用商标权质押进行融资。

    同时,对“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市工商局将提供合同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培训、宣传,优先受理、调解合同行政纠纷。

    优先提供便捷的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均可作为动产抵押物进行登记。

    而在帮助“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提升方面,还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交流、考察、培训、评比、宣传、帮扶、维权等活动。

    对获得各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企业,其信息将被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工商局网站予以公布。



转自:http://finance.ts.cn/content/2013-09/16/content_8702525.htmhttp://finance.ts.cn/content/2013-09/16/content_87025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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