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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代管物业的尴尬在开发区(头屯河区)社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3  浏览次数:124
核心提示:裕泽园小区是一座安置楼小区,以往居民每月要缴纳10元的物业费,老的物业公司认为企业在亏损经营,所以向业主委员会提交上调物业费的协议,业主委员会则以物业服务不完善、服务态度差等理由,拒绝上涨物业费。最终成了弃管小区。
            物业费要涨,小区业主委员会一致反对,物业公司最终撤出小区。自8月1日至今,小区的物业服务便由社区代管,可这一个多月的代管,让社区很是尴尬。

    “大妈,您别急,我们正在协调新物业公司。”9月12日,上海路社区副书记董健又在为新物业公司的事给居民解释,一个多月来,他已经解释了不知多少次。

    裕泽园小区是一座安置楼小区,以往居民每月要缴纳10元的物业费,老的物业公司认为企业在亏损经营,所以向业主委员会提交上调物业费的协议,业主委员会则以物业服务不完善、服务态度差等理由,拒绝上涨物业费。最终成了弃管小区。

    “又是社区帮着打扫卫生啊,这也不是个事啊。”当日,小区居民吴爱萍看见社区工作人员在扫院子,心里顿时觉得这不是长久之计。

    “物业服务不可能只打扫卫生吧?”吴爱萍说,小区里的基础设施一旦出现问题,理应由物业公司来承担维修或更换,而社区却无法保障。

    正如吴爱萍所说,小区以往的水电购买一直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一撤,整套水电购买系统也就暂停了服务。

    “你们社区到底能管不能管?”居民急于解决问题,便开始向社区施压。

    “水电购买系统必须由专人负责才行,还需配备专业水电工,而且社区没有收费的权力,所以,挺尴尬的。”尽管董健苦口婆心地为居民解释,可仍有一些人不理解,与此同时,新的物业公司也认为每月不按住房面积收物业费,全部按10元收费,企业会亏损,不肯接手小区。

    “市场经济,物业和业主是经济关系,我们应该理解社区的权限,只能做到协调和向上级单位反映问题。”有居民在业主QQ群里发了一段话,有人赞成也有人反对。

    此时,社区也找来了专业水电购买系统的人,先帮着居民解决眼下问题,而费用则由业主委员会暂时代收。

    老物业公司还在纠结费用过低,社区居民还在抱怨应该完善服务,而社区依然一边代管物业,一边协调交接手续,一边安抚居民。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9/13/content_86960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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