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办法》有缺陷:
授权制促成车企一家独大
昨日,记者向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求证关于新《办法》的发布时间,协会副秘书长罗磊称:“至少我没听说过这个消息。《办法》的修订颁发时间要根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几大部委相互协调的结果来确定,但不太可能会选择在行业协会的年会上。”但罗磊表示,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是新版《办法》的起草者之一,就目前来看,新版《办法》应该有可能在年内发布。罗磊表示,近期,进口汽车车价虚高涉嫌垄断的新闻层出不穷是促使《办法》修改的直接原因。
据了解,诞生于2005年的《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规定,4S店卖车必须经过汽车生产企业的授权,具体到进口车就是国外车企在中国设立的总代理商,一般来讲每家国外车企在国内只有1家总代理商,这就造成了实际意义上的垄断,他们对于车价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办法》修改的具体条款我不便透露,但大体方向已经确定。”罗磊表示,新《办法》将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优先位置,细化有关条款,进一步规范汽车企业经营行为;其次将在收取建店保证金、压库搭售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必要的限制。
新《办法》怎么改:
经销商呼吁取消三大枷锁
“按照现有《办法》的规定,现在经销商的地位太弱势了,就好像地主和长工的关系一样。”昨日,我市一家大型汽贸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待《办法》的修订,本市经销商的态度相当积极,纷纷谈出了自己对于新《办法》的期待。
“我觉得品牌授权模式应该取消。”一位汽车经销商负责人表示,按照现有办法,经销商卖车必须经过车企的授权,且授权协议一年一签,经销商不听话随时会被开除。他表示,如果取消授权模式,厂商和经销商仅仅是批发零售合作的形式,怎么卖车、多少价格卖车便由经销商在保证不亏本的情况下自主定价。
“对经销商销售品牌的限制也应该取消。”昨日,某德系豪华车品牌销售经理蒋先生表示,现行汽车销售办法规定经销商只能销售授权车企的品牌,这就导致经销商的利润来源单一,自然对于车企惟命是从。“如果我们不再是某个单一品牌的4S店,就可以跟多家车企签订销售合同,进货时的谈判空间就会增加。”
“汽车厂家对于经销商售后服务的干预也应该取消。”昨日,一名合资品牌经销商艾先生表示,“目前建一家4S店,连瓷砖、地板用哪个牌子都受厂家限制,配件更是必须从主机厂进货,导致经销商利润受挤压严重。”艾先生表示,售后上经销商应该有自主进货的权利,只要保证是原厂配件没必要指定渠道,这部分利润不应该被层层盘剥。
相较于车商的畅所欲言,车企们的表现则要低调很多。昨日,记者致电丰田中国、上海通用等国内车企,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还未收到通知”或“将按国家的政策来”便匆匆挂断电话。另一边,消费者却显得淡定很多。昨日,记者在汽博中心随机采访了几位车友,大部分人都表示对于旧《办法》的规定不甚了解。“虽然我不晓得旧规定的具体内容,但希望新办法能让我们消费者不再多花冤枉钱。”正在一家进口车4S店内看车的市民罗先生表示。
纵深
成熟市场亟需新《办法》
“老《办法》的时代背景其实是为了刺激当时汽车市场的发展,但现在情况已完全不同了”。北京知名汽车独立分析师张志勇表示,如今国内的汽车市场已完全成熟,但由于车企的强势,导致经销商成了销售执行单位,而不是一个独立的销售方。这就使经销商不敢去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老《办法》修订后,经销商的自主权利将扩大,这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张志勇表示,经销商成为横亘在厂商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有利于促进双方平等沟通,共同使汽车市场变得成熟、健康,让消费者能花更少的钱买到更好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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