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及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参赛各类大型运动会奖励标准和额度
9月9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自治区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办法(草案)》和《自治区参赛各类大型运动会奖励办法》。
会议强调,我区气象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近年来已成为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在推进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形势下,制定《自治区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气象灾害防御及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贯彻实施。要依法编制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在学校、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和气象灾害多发区建立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信息播发设施,增强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要在城乡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避免造成人员财产损失;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传播气象灾害信息;要加强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气象灾害防御意识,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体育工作取得了重大进步,特别是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各族体育健儿在国际国内各类体育赛事中不断取得优异成绩,充分展示了我区各族群众的良好精神风貌。会议强调,修订《奖励办法》,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奖励标准和额度,表彰奖励在各类大型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有利于充分调动我区各族运动员、教练员刻苦训练、努力拼搏、勇攀高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区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9/10/content_8678380.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小雨网络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