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新疆大开发大建设的高潮,新疆水泥一度供不应求,价格也随之一路飙升。为抑制建材价格的过快上涨,保持建材价格的基本稳定,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0年10月、2011年6月,自治区发改委下发《关于对部分建材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强各地建材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州、市)人民政府、发改委,结合当地实际,对水泥、砖、砂石等建材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以来,有效控制了建材价格的不合理上涨,维护了建材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
今年以来,受产能增加、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影响,我区水泥、钢材、砖等建材销售价格均出现较大回落,当前建材市场供给比较充足,价格比较稳定。因此,自治区发改委下发通知,解除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9/10/content_86783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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