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第三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在乌鲁木齐举行,热汗古丽·依米尔、余文丽、马合沙提·斯拉木等26人,荣获自治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他们代表了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三周年以来新疆人的新形象,他们用平凡的付出,不懈的坚守,成就了“小小”的梦想,却带给社会持续的感动和力量,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根据通知要求,自治区各新闻媒体将对第三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及各地学习道德模范的情况进行深入报道。各地电台、电视台要在各语种黄金时段播出第三届自治区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实况,各地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收听收看颁奖典礼实况。
此外,各地还要通过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邀请第三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部队,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各级文明单位要邀请身边道德模范走进道德讲堂,集中宣讲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做好关爱帮扶道德模范工作。特别是对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已故道德模范的亲属,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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