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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导游系“保险绳”旅游局补助导游购买意外保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2  来源:天山网  作者:刘雯文  浏览次数:100
核心提示:8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下发《关于为全疆导游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将在全疆范围内对导游参加意外险给予补助。
       8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下发《关于为全疆导游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将在全疆范围内对导游参加意外险给予补助。

这是自治区首次出台导游意外险补助政策。

这对于意外发生率较高的导游行业,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通知》要求,自治区所辖所有旅行社对本旅行社的固定导游人员必须办理各种社保手续,在此基础上再给导游人员办理导游人员意外保险,自治区旅游局将给予每人补贴20%的保险缴纳费用。

对于托管在导游服务中心的导游人员自愿购买意外保险者,自治区旅游局给予每人补贴30%的保险缴纳费用。

记者了解到,该项保险的保费为160元/人/年。保障内容包括意外伤害的赔付以及医疗保险,还有疾病身故保险和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险,最高赔付额为50万元。

“我们鼓励导游购买意外伤害险,以获得一定程度的保障。”自治区旅游局协会办公室主任曹志新说,这一举措将推动新疆导游保障机制的完善。

7月25日,新疆导游王伟带团出游时在沙湾县突遇山洪,在救援过程中双腿被卡住,为了给游客争取逃生时间,错过最佳救援时机,导致右小腿截肢。

8月11日,记者与王伟家人联系获知,目前王伟的医疗费用已逾5万元,将来需要安装义肢,费用在35万元左右,每7~10年更换一次,这意味着将产生

一笔近百万的费用。

“目前医疗费用旅行社承担了一部分,事故车辆购买了承运人险,也会进行一部分赔付。”王伟的姐姐告诉记者,要是王伟购买了意外伤害险,他们的经济压力就不会这么大。

“很多导游没有买意外险。”新疆游协会副会长王立刚告诉记者,绝大多数导游都是托管在导游服务中心,在旅游旺季时与旅行社签订临时合同,而大多数旅行社不会为其购买保险。因此在遇险后,导游往往陷入非常困难的境地。

在王伟入院后,自治区旅游局决定除了对王伟进行捐款外,还将制定相关政策,完善全区导游保障机制。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8/12/content_85461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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