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记者了解到,8月3日至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组织动用自治区级地方活体羊储备投放全疆部分市场,投放区域为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昌吉市、伊宁市、库尔勒市、尉犁县、阿克苏市、库车县、阿图什市、喀什市、莎车县、疏勒县、和田市、洛浦县、墨玉县、皮山县、于田县等17个市县。
此次投放任务由新疆东宝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16家自治区地方储备肉承储企业承担,投放总量达2550吨。投放价格分别为:乌鲁木齐市、昌吉市44元/公斤;吐鲁番市:45元/公斤;伊宁市:46元/公斤;库车县:48元/公斤;库尔勒市、尉犁县、喀什市、疏勒县、莎车县、阿图什市49元/公斤;阿克苏市、墨玉县51元/公斤;和田市、洛浦县、皮山县、于田县52元/公斤。
全疆共设置96个“自治区地方储备肉直销点”。其中,乌鲁木齐市的投放点选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米东区的15个社区蔬菜直销点和社区牛羊肉直销点,投放时间为每天9时至16时。投放企业将制作票号,统一发放,当日票当日16时之前有效。每人每次限购半只羊。
各投放点统一悬挂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投放企业名称、定点屠宰企业名称、投放价格。销售点统一悬挂维汉两种文字的“自治区政府储备肉活体羊肉销售点”的标识。
自治区商务厅负责人表示,自治区地方肉类储备是自治区为应对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等引起的市场波动而储备的肉类产品,包括储备活畜和储备冻肉。近几年来,新疆建立肉类储备制度,加大肉类储备投放力度是今年确定的25类10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程中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各级商务部门发挥“保供应、保民生”和稳定市场价格和供应的重要举措。
自治区商务厅要求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在投放点所在社区派专人在现场维护投放秩序,督促承担投放任务的企业严格执行投储数量和价格,不得擅自提价,不得利用投放储备肉倒卖获利,如在投放期间接到任何相关投诉,将依法追究责任。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8/02/content_8509945.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紫叶网络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