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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近20万液化气用户可陆续折换新钢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15  浏览次数:629
核心提示:    新疆新闻网11月14日电 目前,乌鲁木齐市场上80%的液化气钢瓶为报废或超期未检钢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新疆新闻网11月14日电 目前,乌鲁木齐市场上80%的液化气钢瓶为报废或超期未检钢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乌鲁木齐市政府近期下发了液化气钢瓶产权转移置换文件,9个液化气供气企业陆续对各自用户的原有钢瓶进行折价回购,乌鲁木齐近20万液化气用户只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就可以使用新的、安全的液化气钢瓶了。

    记者日前在试点的黄河路新疆燃气集团液化气换气站看到,很多市民来这里更换新的液化气供气证和钢瓶。

    从本月15日起,乌鲁木齐4.8万液化气持证用户,可持原供气证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等,在新疆燃气集团所属的7个换气站点办理液化气钢瓶的产权转移手续。这7个供气站点分别是黄河路、幸福路、友好路、光明路、三宫、大瓶站及对外销售中心。

    记者了解到,置换新钢瓶需要交一定的押金,分别是5公斤交70元牞15公斤交145元牞50公斤交520元。新疆燃气集团对用户原有钢瓶进行折价回购时,回购价格为5公斤钢瓶每只15元,15公斤的每只30元,50公斤的每只85元。对新办理的用户也将一次性收取钢瓶押金,待用户停止使用液化气交回钢瓶后,办理退瓶、退还押金手续。

    新疆燃气集团对有瓶无证的用户也办理以上业务,对有证无瓶用户和既无证也无瓶用户,均按照新开户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办理时间为11月15日至12月20日,每日10时至15时办理,节假日不休息。第二阶段为2008年1月5日至2008年2月28日。
 

【编辑:辛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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