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有法律专家认为,游戏虚拟货币账户本身不能像支付宝那样,直接去投资理财产品,超出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属于违规行为。他分析,巨人网络或许采用向用户赠与收益的变通方法,来规避法律障碍。
如同余额宝针对的是电商行业的沉淀资金,巨人网络也打起了游戏玩家资金的主意。由于网游玩家通常也会在账户中预存大量资金(主要是虚拟货币),同样,玩家可以像网购消费者一样,利用增值服务进行资金管理。
根据巨人网络透露的消息,巨人网络已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递交“全额宝”商标注册申请,几乎同时,巨人也在网络上申请了“全额宝”的相关域名及官方微博。不过,接下来以何种形式操作,巨人网络没有透露。
昨日,IT法律专家赵占领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游戏行业都是“游戏点数”等虚拟货币形式,操作电子金融业务还会涉及虚拟货币变现、返现等环节,游戏公司也需要获得相应资质许可。因此,巨人的设想若想变成现实面临着政策监管风险。一直以来,腾讯、巨人等网游用户进行游戏币和装备交易大多依赖宝网等游戏论坛,网游公司并不能直接开设交易平台。
他表示,根据文化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另外,文化部颁布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只能用于购买发行企业的虚拟产品,否则超范围,应该具备第三方支付的牌照。
巨人或采取变通方式返利
一位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对记者说,全额宝与余额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产品,后者实际上是基金公司在操作,没有虚拟货币变现的问题,他预计巨人网络可能采取变相操作形式,让用户获得资金收益。
赵占领说,跟支付宝不同,游戏虚拟货币一旦充值,人民币的所有权转移给巨人,而支付宝中人民币的所有权仍属于用户。所以,即使通过全额宝投资理财产品,也是用巨人的钱进行投资,不能直接给用户虚拟货币账户返还投资收益。
“虽然存在法律障碍,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变通之道。”他分析,巨人网络必须要变换形式,用户充值之后的钱在法律上已经属于巨人,它自己拿这些钱去投资,只能以向用户赠与虚拟货币或其他服务的形式间接把投资收益分配给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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