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两年多来,外商投资企业汇入跨境人民币投资资金总额占全年新疆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比重,从2010年不足1%,提高到2012年50.5%,成为促进新疆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自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以来,2010年至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汇入的跨境人民币投资资金总额分别为50万元、7.95亿元和12.99亿元,占当年新疆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0.03%、37.7%和50.5%。资金投向了新疆的矿产开发、能源开采,工业制造、农业、商贸、物流等行业领域,有力支持了新疆特色产业、民生工程的快速发展,高效发挥了跨境人民币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于新疆的跨境人民币资金已超过40亿元,包括新设、增资、股权转让、境外借款等,业务种类不断拓宽,参与企业由最初的个别几家扩展到18家。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为新疆扩大招商引资、利用境外资金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2年以来,全疆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累计办理金额11.05亿元,占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总量的20%。在当前新疆跨越式发展亟需大量建设资金的情况下,外商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不仅能够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也为今后我区利用境外离岸市场人民币资金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7/26/content_8479447.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小雨网络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