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内为变更地块,红色建筑为小学校。 记者 谭青摄
通州区东方小学西校区门口贴出一则公示,称小学南侧一块闲置地由教学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记者昨天了解到,该公示发出后,引发多名学生家长不满,他们呼吁周边小区业主联合签名反对土地用途变更。
容积率由0.8变2.2
昨天中午,该公示仍然张贴在东方小学门口南侧的一面墙壁上。公示称,该地块北至东方小学西校区,西至红旗家属社区,南至同心家园一期,东至新街下坡,用地面积为0.59公顷。
“本次规划将原来用作东方小学西校区扩建用的土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由0.8调整为2.2,建筑高度由18米调整为45米。”公示时间自2013年6月26日至7月25日,听取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边住宅小区及用地单位,有意见的居民可“书面反馈至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通州分局规划科”,公示中附有联系电话。
昨天中午,记者看到该块空地已长满荒草,并未动工。
家长称来不及提意见
据宋女士介绍,她的孩子今年9月开始就要在东方小学西校区上一年级,“低年级的教室都在低层,我觉得楼高45米,肯定影响采光”。
另一名家长介绍,东方小学西校区每个年级有8个班,但是学校操场很小,学生的活动区域不够,“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老师都不让孩子出教室,怕人多碰了撞了什么的”。该家长称,该地块为拆迁空地,当时拆迁时,拆迁单位就告知拆迁户这里将来是教学用地,“大家都以为是给学校做教学楼,或者扩展操场用的,但现在却要建成住宅,学校扩建不就没戏了嘛!”
此外,多名家长还认为,张贴公示的期限在暑假中,家长根本无法及时看到,不能及时向规划委提出意见,“转眼就到7月25号了,我们哪来得及反映意见啊”。记者在公示中看到“逾期不提交意见,视为没有意见”。
昨天下午2点左右,一名家住红旗家属社区的居民称,在网上看到业主发帖才知道规划用途更改一事,“我特地跑来看看,我们坚决不同意”。该居民称:“45米的高楼建成以后起码增加几百户住户,以后这里车更多了,还不乱成一锅粥。”目前,多名家长呼吁周边小区业主联合签名抵制。
新方案还未审批
就变更土地规划一事,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通州分局规划科一名工作人员称,小学南侧空地由教学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已征求了区教委的意见,明确了东方小学西校区不再扩建,且该地块并未作为教学用地审批。“该片空地由区政府统筹,做房地产开发。”
该工作人员介绍,公示所说的控规高为45米,是最高不超过45米,最后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审定设计方案时,规划委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来审查,不会影响到周围小区及学校的采光,现在还处控规阶段,还没有审批。如周围居民对规划有意见,可将意见以书面反馈的形式提交到规划委通州分局。居民如存有异议,规划委会找到各方召开协调会协议。
转自:http://edu.ts.cn/content/2013-07/24/content_8468850.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小雨网络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