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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北池头小学违规收取“择校费” 校长被免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4  来源:天山网  作者:姜峰、袁战鸿  浏览次数:87
核心提示:日前,针对雁塔区北池头小学违规收取“择校费”问题,西安市纠风办责成相关部门免去了该小学校长的职务,作为“牵线人”的某幼儿园园长也被免职辞退,且今后不得在雁塔区从事幼教工作,出现问题的幼儿园也被连续3年取消评优资格。

日前,针对雁塔区北池头小学违规收取“择校费”问题,西安市纠风办责成相关部门免去了该小学校长的职务,作为“牵线人”的某幼儿园园长也被免职辞退,且今后不得在雁塔区从事幼教工作,出现问题的幼儿园也被连续3年取消评优资格。

据了解,为遏制教育乱收费的蔓延,西安市政府成立了由纠风部门牵头,监察、教育、物价、财政、审计等7部门组成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制止跨区域招生和收费行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保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向社会公布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欢迎家长实名举报。工作组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同时,他们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开展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组将进行专项督查,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清退违规收费款项、自觉纠正违规收费行为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凡不主动清退整改的,经举报或专项检查查出的,将依照相关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此外,日前西安市政府还联合陕西省教育厅“约谈”了包括西安高新第一中学、铁一中学、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等5大名校在内的35所“热点”学校的校长,明确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者,一律先免职后追责。陕西省和西安市教育部门已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要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和校长承诺制度,各类收费在开学前全面公示,一次性收取,并给学生开具财政、税务统一印制票款一致的收据。

转自:http://edu.ts.cn/content/2013-07/24/content_8468836.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小雨网络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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