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了解到,本科层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8日8时至9日20时,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蒙语言本科层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10日8时至20时,民考汉本科层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
填报征集志愿前,考生先登录新疆招生网站,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已录取考生无须再填报征集志愿;之后查询未完成计划,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相关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按照“先统招,后定向”的顺序原则进行投档。本次征集志愿每批次设6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3个专业;报考艺术类、体育类计划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院校志愿。本次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投档。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主要指艰苦专业或冷门专业),经线上征集志愿后线上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高校提出申请,经录取领导小组批准,以征集志愿为准,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自治区招办特别提醒,考生被征集志愿所填报院校录取,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请考生认真阅读《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计划表》的“专业备注”和“院校备注”,对照自身条件,慎重填报。
此外,自治区招办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追加内地本科三批次院校招生计划,追加计划落实后,将及时在新疆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转自:http://www.ts.cn/special/2011_exam/2011-08/09/content_6059971.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小雨网络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