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在对陕西、甘肃、宁夏等省份审核督察中发现,陕西省西安市2012年度违法违规用地面积2 .8万余亩,其中耕地2 .3万余亩。随后,西安局向陕西省发出《国家土地督察整改意见书》,并于6月18日约谈西安市11个县(区、开发区)主要负责人,责令其在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据悉,西安局在对西安市行政辖区内2012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时发现:部分县(区、开发区)土地违法违规比例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比例高;公路等重点项目违法用地问题突出,违法违规占用土地1.5万余亩,其中占用耕地1.2万余亩,占全市违法违规用地总面积半数以上;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政策不合规等。
6月初,宁夏召开部分县(区)违法用地警示约谈会,对违法用地问题突出、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较高的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等九个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集体警示约谈,同时责令这些区县进行整改查处。
上海局在针对上海、浙江、福建、宁波、厦门五省市的土地督察中发现,五省市67.72万亩土地触及保红线、保民生、保法治“三条底线”;共发现土地调整政策落实、建设用地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855个,涉及土地面积22.5万亩,涉及金额150亿元。
经今年一季度整改后,上述五省市被督察地区在整改中补充耕地、复垦土地1.2万余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2597亩,盘活收回闲置地19657亩;拆除违法建筑13.9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22.9万平方米,收缴款3000多万元,追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000多万元;党纪政纪处分69人,约谈相关责任人90人。
南京局也曾派出3个例行督察组,于4月15日至6月9日在江苏省扬州市、泰州市,安徽省滁州市、淮南市,江西省赣州市开展驻点督察工作,对这些地区的宏观调控政策执行、土地供应和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监管、土地抵押融资、土地管理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
记者从国土部了解到,目前南京局的驻点督察工作已经完成,其中,在督察中发现问题的扬州市的土地整改工作已取得成效。其他督察局的督察工作大部分处于收尾阶段。
“认真清理土地闲置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国土资源粗放浪费、违规违法使用等行为。”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日前在浙江绍兴举办的全国“土地日”系列活动上说。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被国土部表彰的绍兴市,在浙江例行督察组的土地督察工作中,曾被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土地违规抵押融资”等现象。随后,绍兴方面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在全市各区县开展整改行动,针对抵押融资问题进行清查。
27日,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发布《国土资源法律评价报告(2013)》,并对土地执法监察提出建议。
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副主任邹谢华在发布会上说,2012年土地市场调控手段更规范,市场交易程序更加透明,但同时也存在统一的调控政策对差别化市场难以有效调控、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衔接不够、土地政策与相关政策协调联动不够等问题。
邹谢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执法监察发现难、查处难、制止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土地督察内部体系有待进一步协调,有必要全面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法制、体制、机制,不断推进土地督察制度法制化,继续提高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工作效率与效能。
他认为,仍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突出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以破解土地市场存在的根本性问题。
转自:http://house.ts.cn/content/2013-06/28/content_8349808.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小雨网络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