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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保障房打“组合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6  来源:天山网  作者:王媛媛  浏览次数:132
核心提示:调整保障房收入申请标准、扩大公租房建设规模、公租房和廉租房实现并轨……乌鲁木齐逐渐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将更多中低收入人群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调整保障房收入申请标准、扩大公租房建设规模、公租房和廉租房实现并轨……乌鲁木齐逐渐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将更多中低收入人群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商品房买不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又不够格。近年来,随着房价上涨,“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日益突出。这类人群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乌鲁木齐人多、面广。

“租”字当头,直指“夹心层”住房问题。从2010年起,乌鲁木齐试点建设公租房,当年建设了500套。2011年乌鲁木齐又扩大了公租房的建设规模,开工建设了5007套;2012年建了4552套;2013年计划建设4000套。公租房这一新住房保障“生力军”的扩容,成为填补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空白的希望。

乌鲁木齐一直在优化住房保障供应结构,从最初销售的解危解困房到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再到现在的以公租房为主。

公租房的优势是覆盖面广、灵活性强、公平性好。政府可提供户型较小、租金较低的房屋,以保障中低收入居民阶段性的基本住房需求。这样也能逐步形成住房市场梯度供给体系。

在这样的前提下,从2012年4月16日起,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及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开始到辖区社区申请公租房。

市民吴忠说:“像我们刚毕业的大学生,一下子买不起房子,公租房可有效满足我们过渡性的需求。”

居住在黑甲山后街社区的外来工华正芳已通过公租房申请审核。“从甘肃来乌鲁木齐10多年了,搬了5次家,两个孩子也上学了。以前听说过保障房,但只有乌鲁木齐市户口才能申请,现在我们外来工也能申请了。”

正如华正芳所说的,乌鲁木齐公租房保障对象不仅打破了户籍限制,还扩大了保障范围。对本市居民,打破了城镇户口的界限,农村户口居民也可申请;对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打破本市居民的界限。而以前,乌鲁木齐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只面向本市户口居民。

目前,乌鲁木齐保障性住房主要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三种。其中廉租房和公租房都是租赁形式,而经济适用房是购买形式。

今年5月,乌鲁木齐廉租房和公租房正式并轨。凡廉租房转公租房家庭,无须从现租住廉租房中搬至公租房,只需将廉租房租金调整为公租房租金,将其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即可,从而保障了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的需求。

7月1日起,乌鲁木齐第二次调整保障房人均月收入标准。

8月,首批3000套公租房将进行摇号分配。

一个个具体措施让住房保障范围逐步扩大。自乌鲁木齐2007年启动住房保障工作,截至目前,有12832户住户享受了实物住房保障。

   “十二五”末,乌鲁木齐将建立以公共租赁房为主,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住房租赁货币补贴、棚户区改造为辅,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无缝隙的住房保障体系。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6/26/content_8334510.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小雨网络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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