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环保局副局长朱英杰介绍,目前,乌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了59万辆,在籍“黄标车”约4.4万辆,虽然其数量仅占机动车总量的9%左右,但是,其排放量却占到了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0%以上。且排放量超标现象严重,按照排放值比较,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I、7辆国II、14辆国III、28辆国IV车,成为机动车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也是倒逼黄标车加快退出市场,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朱英杰说,同时,也要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今年将率先淘汰2000辆政府单位公务用车。等到2015年,争取淘汰乌市现有黄标车。
其实,对黄标车限行措施已经不是新鲜事,从2011年8月8日,乌市就曾出台黄标车限行措施,但由于此后大范围修建“田”字路,交通比较拥堵,限行措施并未严格执行。此次黄标车区域限行从11月1日开始,就是为了等在建的道路修通,道路顺畅后再执行。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6/26/content_83342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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