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出台的“8条举措”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在全市批转执行。
据了解,“8条举措”主要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平等竞争的环境”。
同时,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提出的“使新疆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省区之一”的指示精神及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甘泉说,全市经营主体共14.5万户,“8条举措”实施后,预计可促进私营企业年增长5%,个体工商户年增长3%,审批环节和时限可由原来的15天缩短至10天,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三天内或当日就可完成。
“8条举措”多项内容在乌鲁木齐和全疆首次实行。包括将“严进宽出”转变为“宽进严出”;实现从“事前限制”转变为“事中监督、事后监管”;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增效、促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率等。
同时,8条举措还体现了人性化管理。比如,对因遗漏等原因未参加当年企业年检的,可暂不吊销营业执照,建立了适当的纠错机制。
从即日起,“8条举措”将通过全市工商系统39个“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贯彻和落实。同时,全市工商系统“一站式”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实行“一个标准、一个时限、一个程序”的“三个一”工作规范。
亮点解读:8条举措多项属全疆首次实施
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企业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用语,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8条举措”中的多项举措在乌鲁木齐乃至全疆都是首次实施。25日,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处的孙建向记者进行了亮点解读。
允许“一址多照” “一照多址”
今后,允许一个地址出现多个营业执照,也允许一个营业执照在多地址使用。
“一址多照”针对办公地址在同一个场地的经营者,比如,企业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企业将办公场地分成格挡向外出租等情况。
“一照多址”主要是针对类似办公地址和库房不在一个区(县)企业,比如,办公地址在天山区,但库房设在沙依巴克区。
允许企业名称匹配新兴行业
以往在对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核准时,按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不能出现“服务外包、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字眼。现在,允许企业在名称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用语。
同时,对“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只要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
允许企业注册资金分期付款
今后,企业的注册资金也可分期付款。允许企业验资报告中不提交银行出资证明及非货币出资证明文件。
同时,允许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在注册资本未全部缴足前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6/26/content_8334397_2.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紫叶网络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