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如何计算?
记账利率的高低,关系着个人账户的增长幅度,影响参保职工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记者就陈先生所咨询的问题从自治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2年自治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确定为3.38%。
据悉,根据利率计算,企业职工参保人员当年缴费本金生成的利息、历年累计储存额生成的利息,加上当年缴费本金(含个人全部
缴费以及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构成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
当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时,用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即是其退休当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加上当时的基础养老金,就是每个
月要领取的养老金数额。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治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参照了银行同期的存款利率。2012年1月1日至7月5日,银行一年
期存款利率为3.5%,2012年7月6日至12月31日为3.25%。经换算,确定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3.38%,其中,
2011年12月31日以前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全息,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本金的储存额按半息计算,即1.69%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012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1642元(3470元/月);全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657元(1388元/月)。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6/24/content_83244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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