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工具  进口食品  鱼小文  新疆商业网  武功  新疆  祝永亮  帽子  136  乌鲁木齐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资源 » 正文

乌鲁木齐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22  来源:红山网  作者:段洁  浏览次数:177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
       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乌鲁木齐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今年年初暂定的每人每年359元提高到了每人每年425元,较2012年的313元大幅增加,居全疆前列。

近日,市财政局、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2013年乌鲁木齐市新农合筹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我市2013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中,中央财政补助188元,自治区财政补助51元,市财政补助38元,区(县)财政补助88元,农牧民个人缴费60元。

目前,乌市农牧民参保人数达到23.7387万人,参合率达到99.88%,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乌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按照今年参合人数测算,全市增加补助1567万元,其中市本级新增644万元,各区(县)新增923万元。

通知中还提到,对市区(县)承担比例进行调整,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水磨沟区、米东区市区两级承担比例不变,上述六区参合人员由市本级承担市区补助部分的30%,各区承担70%;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市区比例进行调整,由市本级承担两区(县)参合人员补助部分的80%,两区(县)承担20%。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分别于7月10日前,将新增补助资金缴存至市财政新农合专户。

转自:http://www.hongshannet.cn/2013-06/19/content_2399651.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光阴网络采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站顾问 | 会员服务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新ICP备15003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