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四起,网络文学此轮的混战像极了高手间的比武,这根导火线可以从起点中文网团队出走盛大文学说起。
今年3月,盛大文学CEO侯小强通过内部公开信,向全体员工宣布了旗下“起点中文网”部分高管离职的消息。随后的日子里,侯小强像是坐上了火山口。
2004年10月,盛大集团以全资形式收购起点中文网。这家网站最初只是由一批爱好玄幻写作的年轻人自发组成的文学协会,2002年,吴文辉和另外5名会员利用业余时间创立了一个网络论坛,命名为“起点中文网”。在那个文字、音乐、电影大部分都免费的时代,起点创立了与作者分成的读者付费阅读模式,千字2分钱的收费标准到后来成为了业内标准,这非但没有让网站死掉,反而到2004年月盈利已经超过10万元。
收购起点后,盛大又收购了红袖添香网、小说阅读网、榕树下、言情小说吧、潇湘书院,并在2008年成立盛大文学集团,掌门人是来自新浪的侯小强。
陈天桥一直有个迪士尼式的娱乐帝国的梦,所以在盛大文学成立之初便将重点放在了“版权”上,这一点,侯小强也是很认可的,在公司成立的最初几年,这位掌门人在见客户或是公开演讲的时候,谈的最多的也是版权为核心的运营理念,可以是电影、游戏、电视剧、漫画或者其他。那几年,侯小强做得最多的还有跟google和百度谈网络版权侵权的问题。
在网络文学这个平台上,有的人凭借每天3000字的更新,码成了年收入百万元的“大神”,由于影响力的大增,主流文学也开始接受这种文学样式,中国作协还吸收了“唐家三少”等几位作者,成为“作家”,而不是之前的对这个行业工作者的称谓——“网络写手”。
发布自有的电纸书阅读器,与中国移动阅读基地合作,成立图书公司,建立云中书城,成立编剧公司,盛大文学曾一路高歌猛进,布局网络文学的全产业链。
盛大文学确实给了盛大集团希望。根据其2012年6月向美国SEC(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F-1/A文件显示,2008年其营收为5298万元人民币,2009年升至1.35亿元,2010年和2011年分别为3.93亿元和7.01亿元。2012年Q1更是实现其成立以来的首度盈利,净利润逾300万元。
起点事件不但开始了行业洗牌,还将深藏在背后的作者利益问题暴露出来,于是,版权在不同的公司开始被执行不同的标准。创世中文网打破了分成合约作者永久失去版权的行业惯例,提出了10万元年薪签约10万名作家的初期目标,设定了最低1500元/月的作者低保制度。百度多酷将八成的收入给予作者,并快速垫付稿酬,百度获得的仅是作品的互联网和无线版权,游戏、图书、影视、漫画改编权仍归作者,作者可自行销售。
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让移动阅读注定会成为下一个战场。
以前用户跟小说,每天都要刷网站,现在Android和iOS手机提供推送功能,只要用户订阅内容,最新内容就能第一时间推送给用户。
中移动阅读基地去年营收达到24亿元,按照6∶4的分成模式,中移动拿走6成之后,意味着内容提供商去年可以获得近10亿元的收入。
刚宣布了组织架构调整的百度,组建“前向收费业务群组”,成为与传统搜索、移动云、LBS、国际化等体系并列的新业务板块。这一业务群组设立的目的是为适应用户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消费行为变化,抓住和培养未来的市场需求,打造新的业务增长模式。
转自:http://media.people.com.cn/n/2013/0621/c40606-21921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