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黄忠做客本报行风热线时介绍,乌鲁木齐今年停驶了黄标车和一半本级公务用车,同时,还将在两年内逐步淘汰本级20%黄标车和各区县政府相应黄标车。
黄标车指的是高污染排放车辆,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有黄色环保标志而得名。
“乌鲁木齐从原来的煤烟型污染转变为复合型污染,就现在情况来看,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很有必要。”黄忠说。
在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同时,市政府拿出一千万元加快污染企业治理的步伐。
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副处长赵玉成说,目前正在对十六家污染超标排放企业进行治理,9月30日之前,相关排污企业必须完成相应除尘、脱硫设施的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拒不完成或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市环保局将对其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停办其项目环保手续,并报至市人民政府关停企业。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6/20/content_83083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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