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辛涛就此介绍,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将教育评价的重点从原来重视学生学业水平转移到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评价涉及的领域包括学生的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以及学业负担状况等方面。
辛涛称,对于学生学业发展方面的评价,不仅要涉及学生所学科目的核心知识和内容,更要重视对学生问题解决能力、创新思维等方面的评价,可以借鉴国际大型评价项目,如PISA项目、TIMSS项目的测评理念,注重测评学生在实际情境中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于学生品德发展、身心发展、学习动力以及学业负担等方面的评价,要注重使用科学、客观、有效的评价方法收集信息,做出推论。
辛涛提到,在教育教学的实践领域,2001年起,中国开始推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为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新课改的过程中教育评价领域逐步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并把它当作高校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鼓励中小学关注学生的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学关注学生发展规律,仅关注学生学业水平的“应试”质量观开始扭转。
在教育评价研究领域,中国的教育评价研究者逐渐关注国际大型评估项目。国际PISA项目的引入为中国基础教育领域开展关于学生素养的综合评价提供了新技术和新理念。
2007年,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在北京师范大学成立,中央及地方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的力度,不仅关注学生学业水平,还对教育教学相关的影响因素进行的综合评价。目前,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监测工作已覆盖数学、语文、科学、心理健康、体育卫生、英语等多个学科领域。
辛涛表示,总体来说,中国教育测量与评价专业领域较国外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底子较薄,在评价技术和理念上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各地仍需加强和提升相关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能力。各地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要依托专业的教育评价机构,组织多元而广泛的科研队伍,运用先进科学的教育评价和测量技术。
同时,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需要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沟通、相互支持,促进评价结果的转化,使结果能够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实践,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
另外,为了更好的落实《改革意见》,要在实践和理论层面加强教育测评人员的专业素养的培训,促进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工作更科学更专业的进行。
转自:http://www.cet.com.cn/wzsy/wh/8803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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