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治区审计厅按照国家审计署有关意见,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等12个地州(市)本级及所属33个县市草原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内容包括退牧还草工程资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牲畜良种补贴、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补偿费等6项资金。
为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提高审计项目整体成效,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自治区审计厅组织了审前培训并实施统一的组织领导、工作方案、报告格式、报表填制、处理处罚的五统一。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李成说,此项审计在掌握各地总体情况、揭示和反映有关问题的同时,将重点关注政策执行、资金投入产生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以及草原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情况,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加强资金管理和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促进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和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牧区发展,推动草原生态系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目前,全区各地州、县市审计组已陆续进点开展审计,预计相关审计工作将于10月底结束。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6/18/content_8296374.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紫叶网络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