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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多部门联查 5家企业接受“氨”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09  来源:天山网  作者:张孝宇  浏览次数:137
核心提示:6月5日,乌鲁木齐市安监、质监部门以及聘请的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我市使用液氨的5家企业专项检查。
        6月5日,乌鲁木齐市安监、质监部门以及聘请的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我市使用液氨的5家企业专项检查。

 当天,检查组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东冷冻服务部、乌鲁木齐东宝商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伊利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帕戈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5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上岗人员资质和操作能力等情况重点抽查。

 检查中发现,乌鲁木齐东宝商贸有限公司、伊利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乌鲁木齐市沙区克东冷冻服务部因企业改制,存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设备装置老化、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对此,检查组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存在问题的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将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成,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乌鲁木齐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李剑说,氨气虽是有毒化学品,但因液氨环保、高效的制冷能力,是当前制冷生产企业广泛使用的制冷剂。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液氨是首批重点监管的对象之一。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3-06/09/content_8270821.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紫叶网络采集
 
关键词: 检查 管理 处罚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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