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电话、短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新疆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以冒充公、检、法谎称受害人涉嫌犯罪和冒充工商、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购车退税”手法为主,其次是冒充军人订购物品、利用QQ冒充熟人、网络推荐股票、网络购物等诈骗方式。
因诈骗手法多,受害人几乎覆盖所有年龄段:未成年人及年轻人群上网玩游戏和使用QQ聊天多,易被网络购物和利用QQ冒充好友诈骗;中老年人群容易被冒充公、检、法部门人员,谎称受害人涉嫌犯罪和各类虚假中奖手法诈骗;经营商铺的人群容易被冒充军人订购物品和小额贷款方式诈骗;有车族容易被“购车退税”手法诈骗等。
而实施诈骗的嫌犯则主要集中在20至40岁,文化层次大都为初中文化水平。
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支队支队长高兆毅介绍:犯罪分子往往采取甲地开办手机卡、银行账户,乙地实施诈骗作案,丙地银行取款,丁地分赃等跨地域多点作案。这类诈骗犯罪跨国境、跨区域作案,具有网络化的组织结构,涉及话务平台搭建、电话诈骗、银行开户、转账取款、技术服务等多个环节,形成了“产业链”,诸多团伙相对独立,共同实施犯罪。
转自:http://news.china.com.cn/live/2013-06/07/content_20439484.htm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紫叶网络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