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朝阳法院获悉,因被指拖欠装修费,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为被告。
北京朴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称,他们为俏江南的3家门店进行装修。3家店开业后,俏江南依然拖欠装修款304.05万元。朴优装饰提起3起诉讼,要求俏江南支付装修款304.0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朝阳法院已受理这3起案件。
朴优装饰诉称,2012年7月16日、8月20日、9月26日,该公司分别与俏江南就石家庄先天下店、烟台振华店、宁波钱湖天地项目签订装修合同,约定该公司为俏江南上述3家门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式为人工、材料双包,3份合同总价值为1363万元。上述3家门店已经分别于2012年9月30日、11月10日、12月6日通过竣工验收,并相继开业经营,但装修工程款尚欠73.5万、174.3万、56.25万未付。
朴优装饰表示,该公司曾多次催要装修款,俏江南曾多次做出付款承诺,但一直未履行。出于无奈,该公司才提起3起诉讼,要求俏江南支付工程欠款共计30405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对于诉讼,俏江南公关部一位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并非恶意赖账,之前确实与朴优装饰签订了装修工程合同,但朴优装饰并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工程,且工程质量也存在严重问题,双方在此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所以尚未支付装修款。没想到朴优装饰先行起诉,属于“恶人先告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转自:http://finance.chinanews.com/house/2013/06-05/48941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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