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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驾照最多为三辆车销分?新疆公安部辟谣:禁买卖违法记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08  来源:亚心网  作者:王渊  浏览次数:164
核心提示:5月5日,一些媒体和网络上出现了《新交通违法处理办法启用:1本驾照最多为3辆车销分》等相关内容的报道。

5月5日,一些媒体和网络上出现了《新交通违法处理办法启用:1本驾照最多为3辆车销分》等相关内容的报道。

对此,5月6日,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系误读,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对“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处“买分卖分”行为的工作机制,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核查程序。

5月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5月1日,交警总队已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对全疆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完成了升级工作。同时强调,对于平台升级后,有媒体报道“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已指出,该说法系个别媒体误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表示,将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全疆实施。

目前,每本驾照可扣12分,如果扣光12分,司机需参加科目一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驾照恢复到12分,如果再次被扣光12分,司机不仅要参加科目一学习考试,还要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消除积分后才能继续处理其他违法行为。

而这一误读的主要起源,是因为此次平台升级后,建立了“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其实这项举措主要是为防止代理人员接受违法行为处理,打击买卖分。

电子监控记分处理时,同一驾驶证本记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的,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处理的,系统提示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写入重点人员监控表。进入重点人员监控表的驾驶人,需进行“嫌疑驾驶证信息调查”的嫌疑审核,对于进入重点监控人员表的驾驶人,系统将不允许其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电子监控记录。

昨天上午,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山区大队违法处理大厅看到,很多来处理车辆违法的市民都对此表示关切。

出租车司机刘师傅说:“对于私家车影响其实还不大,但对于我们营运车辆影响就大了。我们出租车每天24小时在路上跑,违法有时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说一辆车只能有3本驾照扣分,那就意味着3个驾驶员的分都扣完,车再有违章就不能处理了,那么过不了年审,我的出租车也跑不成了……”

当天下午,记者通过网站查找,电话联系到了某代办公司。

记者表示自己的驾照分被扣完是否可以找人代扣?对方表示,现在1分100块钱,但如有超速50%直接扣12分的情况,就不能代扣了。

对于目前还存在的违法记分情况,记者从天山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了解到,交警部门严格查处禁止买卖驾照分数。来处理违法记分时,必须本人持本人驾照前来,不允许代办,天山区交警大队曾发现过买卖驾照分数的情况,已将其送往派出所进行处理。


转自: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3-05/07/content_39822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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