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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与全国同步启动新交通违法处理程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07  来源:新疆网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49
核心提示:从5月1日起,新的交通违法处理程序启动,一辆机动车最多使用三本驾照“销分”,一本驾照最多为非本人所有的三辆机动车处理违法,否则车辆和驾照持有人就会被列入“黑名单”,接受调查。

    从5月1日起,新的交通违法处理程序启动,一辆机动车最多使用三本驾照“销分”,一本驾照最多为非本人所有的三辆机动车处理违法,否则车辆和驾照持有人就会被列入“黑名单”,接受调查。

    5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4月29日至5月1日期间,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对全疆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完成了升级工作。

    平台升级后,建立了 “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以防代理人员接受违法行为处理,这也是打击买卖分的一项举措。

    目前每本驾照可扣12分,如果扣光12分,司机需参加科目一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驾照恢复到12分,如果再次被扣光12分,司机不仅要参加科目一学习考试,还要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消除积分后才能继续处理其他违法行为。

    电子监控记分处理时,同一驾驶证本记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所有的三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的,或者三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处理的,系统提示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写入重点人员监控表。

    进入重点人员监控表的驾驶人,需进行“嫌疑驾驶证信息调查”的嫌疑审核,审核同意将进入重点人员监控表,对于进入重点监控人员表的驾驶人,系统将不允许其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电子监控记录。

    平台升级后,调整了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采集方式代码,新增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录入功能。

    如遇到车辆有违法行为(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占用应急车道通行),你可通过自己携带具备摄录功能的电子产品,摄录取证,交给交警部门,经警方审核通过后,予以采纳并将你抓拍到的违法车辆录入违法系统中,依法处理。

    交警建议市民,要经常查询车辆违法信息,及时处理。还要少借车给别人,否则最后处理违法的时候不好办理,借车(在10—15个工作日)后,若有违法最好让当时的驾驶人去处理。另外,自己的驾驶证最好别替别人处理违法,因为处理超过三辆车,会被列入“黑名单”。


转自:http://auto.iyaxin.com/archive.php?aid=484234

新疆商业网新闻中心编辑宝儿网络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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