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409.TW;以下简称友达光电)高管操纵面板价格一案又有新进展。
美国司法部日前发布声明称,在2002年5月至2006年12月涉嫌与竞争对手共谋操控液晶显示器价格案的裁定中,原中国台湾地区面板制造商友达光电DT事业处资深经理梁兆龙,在美国被判入狱2年,罚款5万美元。
友达光电方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知悉此事,由于该案件涉及个人,因此对公司的营运不会有所冲击。至于后续,即梁兆龙本人是否还会继续上诉等,已是其个人的法律权力,应该由梁兆龙及其代理律师商讨后才会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2006年,戴尔、惠普、苹果等公司,向美国司法部控告友达光电等8家亚洲面板企业联手操纵全球液晶面板价格,导致这些公司蒙受损失,涉嫌触犯美国“反托拉斯法”。同年12月,美国司法部正式开始调查。之后,美方于旧金山当地时间2012年9月20日宣布对友达光电违反托拉斯法一案判决,友达光电须支付罚款5亿美元,企业的两名高管也被判入狱3年,各罚款20万美元。
由于美国检方坚信梁兆龙拥有电脑面板定价权力,负责与惠普及戴尔接触,并在2001年至2006年间的面板厂高层密会中扮演控制价格的主要角色。梁兆龙则在2012年11月底再遭美方起诉。
美国旧金山的联邦陪审团在历经长达3周的审理后,于美国时间2012年12月18日裁定梁兆龙罪名成立。对此,资深法律人士评价,对于梁兆龙而言,案件的最后裁决已经不是很重要。由于案件在美国审理,从目前的量刑来看,不排除控辩双方或有可能达成一项交易,即“辩诉交易”后的结果。
美国司法部律师托斯贝瑞在庭上表示,该起面板价格操纵案冲击美国近23亿美元贸易。
目前,液晶面板企业因操纵液晶面板价格被罚,并非只有美国司法部的追究,中国在此方面也不例外。
早在今年1月初,在经历了长达6年的调查后,发改委对部分企业因价格垄断开出了首张罚单,正式宣布向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6家大型面板生产商开出3.53亿元罚单,原因是这些企业垄断液晶面板价格。
转自:http://finance.chinanews.com/it/2013/05-03/47847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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