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病床上的张忠华拿到见义勇为证书很欣慰
4月3日,长阳小伙张忠华在河南洛阳奋勇跳桥救起轻生少女,自己不慎摔成脊椎骨折。经本报和洛阳当地媒体报道后,其义举引来如潮赞誉,并激发不少洛阳市民向他表达敬意和关爱
昨日,一位长阳籍老板通过本报牵线,向远在洛阳的张忠华汇款5000元表达心意;洛阳警方根据河南省有关规定,确认张忠华跳桥救人属见义勇为行为;而在张忠华的家乡长阳,团县委也发出向他学习号召。
长阳老乡主动捐助5000元
4月12日上午9时许,本报记者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在电话中自称是利川市鑫鑫路桥有限公司老总任立轩。
任立轩说,他这几天到武汉出差,于昨日翻阅本报,正好读到张忠华在洛阳跳桥救人、成功救起轻生少女后受伤的报道,深为感动。
任立轩表示,自己和张忠华虽然不认识,但都是长阳老乡,他自己曾在长阳家乡做小生意,一步一步到外打拼,如今拥有自己的公司和产业,深知在外打拼的不易,所以更加敬佩张忠华的义举。因为了解到张忠华需要2万元左右的手术及医疗费用,目前还差一些,任立轩表示愿意资助5000元表达心意。
通过本报记者联系,任立轩往张忠华的账户上汇款5000元,于12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到账。
张忠华在电话中向任立轩表示感谢,任立轩说:“你这救人的一跳,很为我们湖北人、为我们长阳老乡长脸”。
洛阳警方送来见义勇为证书
昨日下午,洛阳市第一中医院骨科504病房迎来了几位特别的客人,他们是洛阳市安乐分局工作人员,他们给病床上的张忠华送来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
这份编号为“洛安义字2013{001}号”的确认证书写道:张忠华同志于2013年4月3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洛阳桥南侧奋不顾身从桥上跳下勇救落水少女的行为,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确认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送达确认证书后,警方工作人员表示,当地民警都很敬佩张忠华的勇敢举动,市公安局机关民警还专门为他举行了捐助,希望他早日康复。
张忠华拿到证书后,交给妻子秦瑜皎,嘱咐她好好保管。他躺在病床上动情地说:“这张证书是对我行为的性质进行了认定,对我来说很有意义,要好好保存下去。”
长阳县号召青年向他学习
经过本报等媒体报道后,长阳28岁小伙张忠华在洛阳跳桥救人的事迹引发强烈社会反响,在他的家乡长阳,连日来更是反响热烈,许多网友纷纷在微博、空间里转发相关报道。
本报推出的先进典型人物、网络助学名人“英子姐姐”刘发英也在微博中转发了相关报道,引来跟帖网友对张忠华一片赞誉。
4月12日,经过认真调查、讨论后,共青团长阳县委发出《关于开展向张忠华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长阳县广大团员青年向张忠华学习,学习他见义勇为、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和优秀品格。
为了让张忠华安心养伤,共青团长阳县委副书记冯山丹当天用短信将相关消息告诉了张忠华,短信中写道:“我从报纸和网络上读到了有关你勇救落水少女的报道,深受感动,你是我们长阳人的骄傲,更是我们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今天,团县委已下发了开展向你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向你学习。宜昌团市委官方微博也转发了你的事迹。祝愿你早日康复回家,与家人团聚。”
详细了解长阳团县委的决定后,病床上的张忠华显得有点不好意思,他说:“我救人,只是做了我认为该做的事,却获得这么多关爱和荣誉,将来有能力,会更好地回报社会。”
转自:http://qnrw.youth.cn/gongyi/201304/t20130415_31029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