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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用直排热水器禁止出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8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哉麟  浏览次数:107
核心提示:昨天,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住建委、首都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即日起全市启动居民用户燃气隐患排查工作,使用燃气直排热水器的房屋将不允许出租。

  昨天,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住建委、首都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即日起全市启动居民用户燃气隐患排查工作,使用燃气直排热水器的房屋将不允许出租。

  市燃气办主任张春田介绍,目前全市天然气用户约有524万户,其中居民用户519万户,液化气的居民用户为194万户。但因为使用不当,燃气事故频发。

  即日起到12月底,北京市市政市容委、首都综治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居民用户及出租房屋燃气使用安全大检查。联合检查将集中检查房屋中是否使用不带熄火装置的燃气灶具和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在用的燃气灶具、热水器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或者超期服役,以及燃气管线私改乱接等行为,对出租房屋还要检查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附带“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

  张春田表示,对使用超期服役或者使用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的,要告知用户立即更换,整改期间房屋要禁止出租。

 

  同时,市住建委表示,房地产中介未对出租房屋燃气使用安全提示告知的,承接未经燃气供应企业认定符合燃气安全标准的房屋租赁业务的,将计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


转自:http://finance.chinanews.com/house/2013/04-28/47732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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